最新资讯
楼盘推荐

北京明令强制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2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为了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凡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将强制实行交易资金监管。

  2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做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由北京市住建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试点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开招标的存量房平台交易资金监管入围银行中,选择不少于4家银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并随文刊发入围银行名单。

  通知规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必须经过区县建设房管部门在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切实保证买卖双方资金安全;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选择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

  另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应当与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协议》,若未履行资金监管服务协议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关于房源方面,该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时,应当附房源核验编号,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发布。试点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巡检,对发布未经核验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暂停网签,并向社会公示。

  该通知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届时,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将扩大至11个区县。

  分析认为,该通知的施行,有利于确保处于交易中的存量房房源真实、资金安全及明晰的产权。

$lname$$lzhuzhai$)[$lquyu$]
价格:$lprice$
开发商:$ldeveloper$
地址:$laddress$
销售热线:$lsaletel$
  我要问房|网上售楼部|主力户型|楼盘相册 

加入收藏夹 【复制网址】 打印 【进入社区】 来源: 编辑:徐慧 责任编辑:谢泽飞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地产网观点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相关新闻
昆山诺亚地产网版权与免责申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昆山诺亚地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昆山诺亚传媒机构之昆山诺亚地产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昆山地产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③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删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站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服务热线:0512-575977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