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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调控“屡调屡涨” 市场真相究竟如何?


从2003年的“18号文”,到随后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国四条”、“国十条”、“新国八条”,再到最新出炉的“国五条”及其细则……十年间,国务院先后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然而,中国房地产市场却仍是“涨”字当头,屡调屡涨,“看不懂”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让人困惑。“涨”字之下,市场真相究竟如何?或许,他们能与我们一同寻找答案。
  
楼市十年调控未触及根本原因
  
季宝红
  
上海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多次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
  
——“紧凑型的高效都市”比欧美的“花园城市”模式更适合上海城市的特点。
  
——上海应对购豪宅的人征“奢侈品消费税”,而不是征收房产税。
  
从2003年建设部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到今年已经整整十年,而在这十年里,房地产业无疑成为了一个暴利的代表,但是真实情况又是如何呢?作为一名从事这个行业近20年的见证者,在我看来,楼市十年调控屡调屡涨,实质问题是未触及根本原因。
  
房地产在外界看来,主要是房价居高不下,但是从实质上来看,房地产的主要问题就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地方政府难以通过土地财政的运行模式保证地价、房价。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体制不改变的背景下,房地产的调控没有作用是必然的,最终的效果肯定是令人失望的。
  
就90年代税制改革以后,中央的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充沛,但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又没有明确的经济发展抓手,不像国外,比如美国的发展经济热点:克林顿时期的信息高速公路、奥巴马时期的清洁能源。同时,我们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仅仅是个口号,还没有明确实质性的载体和抓手,所以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利用财政的模式不会跟着改变,房地产调控从根本上肯定调控不好,因为利益驱使的动力机制还存在,调控就可想而知了。
  
最为明显的就是土地财政一直是地方政府的“钱袋子”,而土地招拍挂也成为了楼市房价居高不小的一个诱因。现行机制政府是唯一的土地卖家,可以控制供地节奏和数量的多少。因此,在实行招拍挂过程当中,基本上地价的涨幅比房价涨幅更厉害。就如同苹果公司一样,政府的推地也采取饥饿疗法,这不是开发商在哄抬价格,开发商也是对市场进行预判,认为土地稀缺,如果不拿地,开发商就无法正常发展下去。
  
如果土地不归地方所有,中央把税制改革做好以后,土地出让的收益全部是中央统筹,用这样的方法也可能会改变,但目前来讲,利益驱使的格局不变,这个格局就不会变。因为政府是最大的土地出让受益者。
  
再回到上海房地产市场,目前上海又是房产税又是限购,但楼市价格却依旧在上涨,如何破解房地产难题,真正让房地产能够健康发展,我建议通过人大立法取代行政调控来完善上海房地产市场。
  
首先,我认为“紧凑型的高效都市”比欧美的“花园城市”模式更适合上海城市的特点。2003年11月,限制上海长“高”,上海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将“双增双减”即增加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空间,减少建筑容量、高层建筑,列入城市法规中,目的使上海地面沉降处于有效控制状态。按此条例规定,上海执行住宅楼容积率控制在2.5以内,商办楼容积率控制在4.0以内的标准。但从近十年实践来看,这项规定已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阻碍上海城市和谐发展的因素。所以上海应该借用香港的模式。香港600多万人口,其住宅容积率规定控制在7,公共建筑写字楼的容积率控制为14。上海与香港城市结构类似,同属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市人口有一千万左右,并且人口还在大量增长,按目前住宅容积率是2.5,写字楼容积率4的标准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其次,用购豪宅征“奢侈品税”来取代限购。我曾多次表示,上海应对购豪宅的人征“奢侈品消费税”,而不是征收房产税。我认为,征收“奢侈品税”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办法之一,而征不征收该税种的标准应该是以房价高低来加以确定。
  
假设将征收标准定在每平方米三万元的话,那么买房人在买每平方三万元以上的新房时就会有顾虑;而开发商考虑到销售,也有积极性将原本定价三万元以上的每平米的新盘,改为29000元每平方米,这在客观上也就会起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实际上,这种方式在一些地区实施已经有很好的效果。2011年5月4日,我国台湾地区公布“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条例”(俗称“奢侈品税”)。根据规定,奢侈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房屋、高价的汽车、精品家具、飞机游艇等各方面,但其主要目的就是压制疯涨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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