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现场没有对限购政策进行公示、与非成都籍人士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购房人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近期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开展了今年第一次在售商品房(资料、团购、论坛)项目限购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4个项目的开发企业获得通报表扬,7个项目的开发企业、6家经纪机构被通报批评。
检查项目64个(次)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依法销售,规范经营意识,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限购对象购房后不能备案等引发的购房纠纷,近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组织力量对中心城区在售商品房限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历时一个月,检查项目共计64个(次)。”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主要采取了与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销售人员座谈和对销售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审查程序,着重纠正了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的问题。同时,重点抽查了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合同等资料,对开发企业是否要求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之前填写《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人是否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按要求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是否解除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商品房预约合同及买卖合同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
打击中介代办明行为
经过检查,纠正了开发企业未审查购房人购房资格、未收取购房人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程序不严、与未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的非成都籍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合同未及时备案等违规行为,同时有效打击了中介机构代办假社保、假纳税证明的不良行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能认真执行限购政策。但记者看到,仍有少数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公示限购政策、购房资格审查不严格、购房合同长期处于拟定合同状态不备案、公示的房源信息与实际状态不一致等问题。
根据检查结果,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对“荷花名都”、“交大·归谷国际住区”、“时代欣城”、“中粮[简介 最新动态]·祥云国际生活区”、“龙光·天悦龙庭[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融锦城”、“尚郡”等7个项目的开发企业,四川嘉联兴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等6家经纪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信用记减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督促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共同筑造和优化成都房地产市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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