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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罚哄抬房价 8家房企捂盘惜售被点名


车库“捂盘”游离监管外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了解到,运河湾家园项目共取得6个预售许可证,在售项目均进入现房销售状态。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楼盘为了摆脱价格管制,改为现房销售,并在现房销售阶段大幅提高价格,以增加利润。记者看到,在其现房销售信息公示中,2012年3月19日拿到销售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通字第1204771号”,销售楼号为“1幢”的332套车库,时隔一年之久,仍是未签约状态。据了解,这些车库,建筑面积为21974.6平方米,地下有两层,开发商拟售参考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这些车库的功能,明确显示为屋面附属用房。以建筑面积为27.9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45平方米的车位为主。

对于上述现象,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从人防的角度,确实很多开发商会考虑延缓车库销售,这也是多方面考虑的结果。但“运河湾”项目的车库在取得销售证的情况仍未签约,是否存在捂盘惜售的可能性?严跃进指出,相对来说,车库销售游离于目前的楼市监管政策之外。随着“国五条”的出台,部分开发商确实存在动机,变相逃避种种政策规定。“业主往往是弱势群体,该项目是不是违规,公众确实可以提出质疑。”

实际上,车库捂盘惜售的现象不乏例子。福建省房屋登记中心就曾收到业主投诉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反映福州美林湾车库捂盘销售一事。石家庄政协委员高小菊委员在石家庄“两会”的提案中就指出,自2009年12月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五次升级,却都与作为楼市配套设施的车位的涨价无关。

专家:对市场有叠加影响

其实,发改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早有预期。

在今年初出台的“国五条”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 “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随后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比如“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在“国五条”细则中,国务院对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部等多个部门明确了市场监督任务。张大伟对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告,主要还是从宏观调控的政策层面来考虑的,因为在之前的“国五条”政策中,国家发改委也是执行部门一个,而相关部门都在积极行动起来,国家发改委也要推进政策落实。

发改委在此次处罚通告中表示,要将商品房售价明码标价的监督常态化,要对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例的目的,就是要提醒所有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所有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针对“捂盘现象”,在国家发改委2011年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早就有明确要求,此次发改委再次针对故意捂盘营造房源紧张气氛做出规定。

此次发改委开出的罚单,张大伟分析认为,这是调控政策的信号之一,虽然是惯例的专项检查,但在调控各地落地之际发布查处结果,对市场有一定的叠加影响。“对于涉事房企来说,后期肯定会被监管整改,也会被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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