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 容 您好,我在2010年12月25日在凯迪城购买了首套房,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并当场在售楼处向银行提交了一切证明,并签了相关贷款手续,是基准利下来为准,等到2011年2月10号信贷员来说85折
批不下来,要基准利率,并要重签,如产重签我要多付6万多利息,结合
内 容 您好,我在2010年12月25日在凯迪城购买了首套房,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并当场在售楼处向银行提交了一切证明,并签了相关贷款手续,是基准利下来为准,等到2011年2月10号信贷员来说85折批不下来,要基准利率,并要重签,如产重签我要多付6万多利息,结合自已的收入偿还相当困难,跟开发商沟通他们也没正确基体处理办法,把质任多推给了银行,现在贷款办不下来,购房合同己签,几十万首付已付,不知叫我如何处理,在此咨询一下律师,如果选择退房能行吗?首付款能全要回吗?开发商是否有欺骗购房的行为?(所有一切购房过程多是在售楼处接待人员下办的,售楼小姐叫来的信贷员)
地产网回复:不是单纯的按照政策下达的时间,或者是房款的时间来单独决定的。
国家下达政策后,每家银行的总部给下面分行下达命令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就算下面分行接到命令,他们的执行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分行的执行时间确定后,在这个时间以前房贷的按原政策执行,在这时间以后房贷的按新政策执行,甚至每家分行的执行政策时间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就看那家银行的执行时间了。
问题:你好,我是昆山户口,去年在昆山买了套产权式商铺,明年想在昆山买套二手房,之前有交三年社保,但是现在不在昆山上班了,请问我现在买的住房算首套吗?需要付多少首付款?可以贷款吗?
地产网回复:这个问题的理解上存在不同意见。我的看法是应该算作二套房。按照刚刚出来的标准,首付应该在60%以上。现在不在昆山工作,贷款没法做。仅供参考。请具体与银行联系确认。
问题:六典律师你好!我有下面三个问题请教一下:
1:本人准备在昆山买房,社保从2006/9一直交到2010/4,其中10年5
/6/7这三个月,由于离职没有继续缴纳,8月份在昆山找到新的工作,8月份到现在,新的公司一直有给我缴纳,但是我买房子时,售楼小姐说,我有三个月空着,不满一年,不能办理贷款。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2. 因为我女朋友的社保目前有连续交两年了,我就想以她的名义办理贷款,我的问题是如果在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房子的财产是不是每人一半?有没有什么其他方面的影响?我们还没结婚,首付款全是我家给的。谢谢!!
地产网回复:1.是的。不行。
2.是的。两个人的名字,最后产权证上会是共有的。所以,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就是一人一半。